16 2 月, 2026

中国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文:金融助力乡村振兴与防止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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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旨在通过建立常态化的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长效机制,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常态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发展。金融机构被鼓励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并在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金融支持机制的创新与实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所长罗剑朝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建立常态化的金融支持帮扶机制,是在我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创新举措,政策亮点丰富。

“从脱贫攻坚到精准帮扶,再到建立常态化机制,这是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的伟大实践。”

《意见》强调,常态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发展,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精准支持需要继续帮扶的发展生产。因地制宜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到期后,仍有合理资金需求的,可通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方式提供接续支持。

区域倾斜与人文关怀

《意见》还提出,要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方案和机制,新增金融资金和服务优先满足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产业规划布局、公共服务延伸等方面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

此外,针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意见》强调加大特色产业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托育发展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搬迁群众增收致富和安置区的可持续发展。

科技赋能与金融服务能力提升

《意见》提出,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要在现有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领域提供信贷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深化农村地区分支机构建设,增加金融帮扶力度。

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方面,各金融机构要聚焦吸纳就业能力强、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领域,搭建金融服务场景,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探索运用“贷款+外部直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措施,满足不同生命周期农业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

罗剑朝指出,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需要探索适配度高的全周期县域主导产业的金融服务模式,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资金投入,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水平。

“特别是促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通过常态化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着力解决好金融支持中‘愿、能、敢、会’的问题。”

《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防止返贫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未来,这一机制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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