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七部门联合发布小水电绿色转型指导意见
近日,中国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项重要指导意见,旨在加速推动小水电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这一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在水利和能源领域的绿色发展战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根据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包括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能源局以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共同努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小水电的绿色低碳转型和江河保护治理。
背景与总体要求
这一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在总结近年来小水电绿色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利和能源发展的决策部署。意见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小水电的安全、绿色、智能和惠民化发展。
到2035年,目标是实现小水电布局的进一步优化,生态流量科学确定并全面落实,受影响河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从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建设
严控新建项目
意见明确指出,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禁止开发河段新建小水电项目。新建项目必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科学开展扩容改造
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意见鼓励对现有电站进行扩容改造,以提高水能资源利用率,并确保生态安全。
引导老旧电站有序退出
对于运行管理和安全水平低、设施设备老化且不经济的电站,意见鼓励其自愿退出,并要求各地出台政策引导。
实施小水电改造提升
推进智能化改造
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小水电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营能力。
推动集约化运行
通过集控平台和智能运维中心,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调度,提升电站群的远程实时精准控制能力。
推行标准化管理
建立统一的运维管理模式,提升设备健康水平和管理效率。
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
意见要求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水需求,科学确定小水电生态流量,以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严格生态流量泄放
通过改造或增设生态泄水设施,确保小水电站稳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
推动恢复河流连通性
开展河段调查与评估,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改善河湖生境条件。
提升小水电安全生产能力
持续巩固大坝安全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加固,确保泄洪设施正常运行。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优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提升电站本质安全水平。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发挥小水电助力乡村振兴作用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将小水电绿色改造与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相结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推进小水电多能互补建设
在新能源富集区域,实施小水电与风光储多能互补项目,打造清洁能源综合体。
强化应急保障能力
提升小水电在电网末端的支撑作用,增强电网韧性与抗风险能力。
这一指导意见的发布,为小水电的绿色转型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政策支持。未来,各地将在中央的统筹下,科学有序地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提升,助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