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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报告揭示电商巨头垄断案:整治“内卷式”竞争成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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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在北京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出工作报告,强调了2025年在整治“内卷式”竞争方面的努力。报告中指出,最高法强化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司法工作,认定了27件垄断案件,并审理了两大电商企业“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以期引导企业互联互利,共同促进消费。

当前,“内卷式”竞争已成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早在2024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首次提出要防止“内卷式”竞争。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了综合整治这一问题的重要性,而2025年10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再次重申了这一目标。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则明确指出,要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

电商巨头垄断行为引发关注

人民日报此前报道指出,部分平台企业的非理性竞争行为愈演愈烈,潜在的“补贴倾销”和“二选一”等垄断行为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钟颖表示,“内卷”与垄断常常呈现出“共生强化”的动态闭环,可能导致市场被单一巨头垄断,或迫使中小企业达成隐蔽的垄断协议。

2025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李震诉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相关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明确认定阿里巴巴集团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构成垄断,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

法院查明,垄断行为发生于2017年6月至2021年8月期间。在此期间,淘宝与天猫平台未开放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服务接入,用户注册淘宝账户时被强制勾选包含支付宝服务协议的一揽子协议。购物时若选择第三方移动支付,仅能通过支付宝完成交易,无法选择微信支付、云闪付等其他主流支付工具。

原告李震认为该行为剥夺了其支付选择权,遂提出停止违法行为、确认违法性、赔礼道歉及连带赔偿等诉讼请求。

未来的司法路径与监管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高晓力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今年最高法将继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司法工作,深入研究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高晓力强调,有力监督和纠正滥用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是未来工作的重点。

这项工作不仅涉及法律层面的调整,还需要多方合作,包括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通过法律的严格执行和社会的广泛参与,才能真正实现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随着全球市场竞争的加剧,中国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司法实践将为世界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未来,如何在维护市场活力与防止垄断之间取得平衡,将是中国司法和监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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