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加强农村医保参保机制,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2026年2月3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巩固和拓展农村居民医保参保成果,并健全连续参保的激励约束机制。这一举措旨在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使用比例。
此前,2025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24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13.27亿,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4713.73万人。
医保发展中的挑战
尽管参保人数保持高位,城乡居民医保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2024年8月,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群众无法在常住地参保,居民医保筹资机制不够完善,参保群众缺乏连续参保的激励,断保后再参保也缺乏制约措施。
此外,基层工作人员难以掌握未参保人员的准确数据,一些群众对基本医保的共济性质、保障功能及疾病风险等缺乏必要了解。
财政补助与激励机制的调整
为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国家近年来对居民个人参保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同时大幅提高财政补助。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这一调整旨在巩固全民参保成果,并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
这些激励措施主要包括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提升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2024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全国层面明确了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
长期机制的建立
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连续参保满4年的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同时,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此外,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
优化筹资政策与未来展望
该文件还提出优化筹资政策,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保持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合理的比例结构。
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参保,按有关规定给予分类资助。这一政策调整不仅有助于提高医保覆盖率,还能有效缓解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
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推进和机制的不断完善,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这一系列措施不仅将加强医保的可持续性,也将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