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4 月, 2026

中国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严禁境内虚拟货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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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重要通知,明确指出境内一律严格禁止虚拟货币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此举旨在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带来的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通知,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由于其非货币当局发行的特性,以及使用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特点,被禁止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背景与原因

近年来,虚拟货币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投机炒作活动频繁出现,对经济金融秩序造成扰乱,并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此,政府决定加大力度进行监管和打击。

通知指出,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如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代币发行融资等,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必须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境内主体提供相关服务。

部门协同与机制健全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个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同时,各省级人民政府被要求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

风险监测与防范

通知强调,加强对虚拟货币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的风险监测。各相关部门将完善监测技术手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风险态势。

“金融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

法律责任与后续措施

对于违反通知规定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知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未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确保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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