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信用修复范围扩展至破产重整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部门的信用修复管理,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2月25日正式实施,涵盖31条具体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新规的出台是为了统一信用修复规则,并增加便民利企的创新举措。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在2021年7月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而此次《办法》则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
扩大信用修复范围
《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荆琼华介绍,企业在破产重整前往往因不良信用记录而难以顺利开展重整。新规允许破产重整企业持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申请临时信用修复,从而为企业恢复信用、重新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支持。
此外,《办法》还将抽查检查结果的负面信息纳入修复范围,涵盖双随机检查、食品安全抽检、产品质量抽查等多个领域。这一举措旨在响应广大经营主体的呼声,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的体系。
提升信用修复效率
为提升信用修复的效率,《办法》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修复办理时限由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七个工作日。这些调整旨在为经营主体松绑,激发市场活力。
荆琼华指出,为了实现信用修复的精细化管理,《办法》还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相关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共享和结果互认。
新规的背景与影响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介绍,此次《办法》的出台是对现有规章制度的整合和完善。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在《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四部规章中已有信用修复的相关规定,而新规则对不同类型经营主体的信用修复条件、范围和时限进行了统一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监管总局在今年3月上线了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提供了统一的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入口,方便经营主体查询和申请信用修复。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了4416万户经营主体的信用记录。
“我们结合各方面反馈意见和监管实践,将‘较低数额罚款’的标准统一规定为‘对经营主体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 王丹
展望未来
随着《办法》的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希望通过更为完善的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新规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企业恢复信用,还将为中国市场的长远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确保信用修复措施的有效执行,并通过不断的创新和调整,推动中国市场监管体系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