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7 月, 2026

中国七部门联合发布小水电绿色转型发展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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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项重要指导意见,旨在加速推动小水电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这一举措是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利和能源发展的决策部署的背景下进行的,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等政策文件。

根据指导意见,到2035年,小水电的布局将进一步优化,生态流量科学确定并全面落实,受影响河流的生态系统将得到有效修复,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从而充分发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作用,实现电站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

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建设

意见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新建小水电项目,尤其是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禁止开发河段等区域内。原则上,除了保障偏远地区的供电安全等特殊情况外,不再新建小水电站。同时,意见强调新建和在建项目必须依法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此外,意见还指出,应科学开展扩容改造,在符合流域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推动电站的扩容改造。对于老旧电站,鼓励其有序退出,特别是那些装机容量小、设施设备老化且改造不经济的电站。

实施小水电改造提升

意见强调推进小水电的智能化改造,鼓励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以实现安全、稳定和高效的运行。通过系统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推动小水电智能化升级,完善自主开停机、蓄放水、负荷动态优化调节等功能。

同时,意见建议推动小水电的集约化运行,引导运营主体以流域或区域为单元,科学布局集控平台和智能运维中心,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调度。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辅助决策,实现电站群远程实时精准控制。

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在生态保护方面,意见指出要科学确定小水电的生态流量,确保河湖生态用水,并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特别是在生态功能重要区域,需组织专题论证,并持续跟踪观测生态流量的泄放效果。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推动恢复河流连通性,采取修建生态跌坎、生态堰坝等生态修复措施,以改善拦河闸坝下游河湖生境条件。

提升小水电安全生产能力

为了提高小水电的安全生产能力,意见提出要持续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改造加固。并推进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优化调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标准。

同时,意见强调完善小水电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小水电站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助力乡村振兴与多能互补建设

小水电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也被寄予厚望。意见指出,小水电绿色改造提升应与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县域共同富裕等相结合,支持农村集体以资源、资金等入股,联动乡村振兴基金。

在多能互补建设方面,意见鼓励在新能源富集区域,依托小水电快速调节特性与储能潜力,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提升与风光储多能互补项目。

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在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未来,各地将根据这一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地推进小水电的绿色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绿色转型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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