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3 月, 2026

中国七部门发布小水电绿色转型指导意见,推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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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重要指导意见,旨在加快推动小水电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这一指导意见的发布,正值中国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之际,标志着小水电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

根据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包括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能源局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在总结近年来小水电绿色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小水电的生态保护和绿色改造。

总体要求与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到2035年,小水电布局将进一步优化,生态流量科学确定并全面落实,受影响河流生态系统将得到有效修复,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从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目标是建设安全、绿色、智能、惠民的小水电,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适应的小水电高质量发展格局。

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

严控新建项目

指导意见强调,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禁止开发河段新建小水电站。除非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或保障偏远地区供电安全,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站。

科学开展扩容改造

在生态保护红线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小水电站可以进行扩容改造,但需确保生态安全、工程安全和运行安全。

引导老旧电站有序退出

鼓励装机容量小、设施设备老化且改造不经济的电站自愿退出,各地可因地制宜出台政策,引导老旧电站有序退出。

实施小水电改造提升

推进智能化改造

小水电站将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智能化升级,支持安全生产和运维管理。

推动集约化运行

通过集控平台和智能运维中心的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调度,提升防洪应急响应速度和发电经济效益。

推行标准化管理

建立规范专业的运维队伍,统一流程、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提升设备健康水平和管理效率。

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

统筹生活、生态、生产用水需求,科学确定小水电生态流量,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严格生态流量泄放

确保小水电站稳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推动恢复河流连通性

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改善拦河闸坝下游河湖生境条件,恢复河流连通性。

提升小水电安全生产能力

持续巩固大坝安全

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加固。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优化调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标准,全面提升电站本质安全水平。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小水电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履职尽责。

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在小水电绿色转型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未来,各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协同合作,确保小水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中国的绿色经济转型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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