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储备安全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强化储备体系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消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储备工作,并已对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总体立法作出明确部署。2023年,国家储备安全法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储备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2026年2月16日。
草案从立法宗旨、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储备功能、储备体系、运行机制、职责分工、储备权属、政策保障等方面,对国家储备作了总体规定。草案明确,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国务院储备管理部门可拟订所负责领域的储备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储备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地区的储备规划;明确政府储备、企业储备、社会单元储备的建立原则、功能定位以及储备品种规模确定的基本原则等。
背景与意义
国家储备是一个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际供应链的不确定性增加,进一步凸显了国家储备的重要性。通过立法来规范和保障国家储备体系,不仅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还能在紧急情况下保障国家的战略安全。
此次草案的出台,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国家储备的管理和运行机制,确保在资源短缺或突发事件时,国家能够迅速调动和分配储备资源。
专家观点
经济学家李明表示:“国家储备安全法的制定是我国在应对全球经济不确定性时的重要举措。通过法律保障储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可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
“在全球化的今天,国家储备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国家安全问题。”——李明,经济学家
此外,法律专家王华认为,该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过程有助于提高法律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他指出:“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可以确保法律的制定更加符合实际需求。”
历史对比与未来展望
回顾历史,国家储备体系的完善往往与重大经济事件密切相关。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中,许多国家开始重视战略资源储备的建立。此次中国草案的推出,也是在全球经济不稳定性增加的背景下进行的。
未来,随着草案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中国的国家储备体系将更加健全。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国家应对经济波动的能力,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范例。
此次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束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之后将根据反馈进行修改和完善。国家发改委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国家储备安全法的制定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