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1 月, 2026

彰化縣府臨時工偽造縣長印文詐騙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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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泊萱/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名劉姓男子因沉迷賭博,積欠龐大賭債,竟利用其在縣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的職務,偽造公文和縣長王惠美的印文,詐騙業者繳交輔導金。此事件引發社會譁然,法院已判處劉男多項罪名,並處以緩刑。

劉男於2023年9月至12月間,擔任彰化縣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工業科的臨時約僱人員,負責處理北斗鎮、溪州鄉及花壇鄉等地未登記工廠的管理輔導業務。然而,因賭博欠下巨額債務,他竟然利用職務之便,對輔導業者下手,詐取錢財。

偽造公文詐騙過程

劉男發現一家知名肉脯業者的工廠申請納管但未登記,業者每年須依廠地面積向縣府繳納輔導金。劉男偽造公文,並偽造縣長印文,誆騙業者稱申請納管的面積有誤,須補繳輔導金6萬元。業者信以為真,隨劉男至超商繳費。

業者因忙於店務,將6萬元交給超商櫃台人員後便離開,劉男趁機將2萬元存入第三方支付平台,並將4萬元據為己有。事後,劉男將2萬元收據交給業者,謊稱已完成繳費,實際上將這筆錢用於線上賭博和償還賭債。

後續詐騙行為曝光

劉男得知業者有意標售工廠占用的畸零國有土地,再次心生歹念,帶著相關文件上門,誆騙業者自己有管道協助申請,要求繳交土地總價三成約49萬元。業者感到不對勁,最終報警處理。

案發後,劉男為掩蓋事實,偽造彰化縣府的管理金專戶查詢單,試圖取信於主管和業者,但最終被揭穿。檢方調查發現,劉男還在2023年12月初,以股票當沖為藉口,詐騙友人14萬5600元。

法律制裁與社會反響

法院審理後,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劉男2年徒刑,緩刑5年,並需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役,支付公庫10萬元,褫奪公權2年。此外,因偽造私文書罪,判處4個月徒刑,緩刑2年;詐欺取財罪,判處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公務員應該是社會的表率,劉男的行為不僅違法,還損害了公眾對政府的信任。」法律專家指出,此案對公務員的誠信問題提出了警示。

此案揭示了公務員誠信的重要性,也引發社會對政府監管機制的反思。未來,如何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將是政府需要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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