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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仲裁胜诉:王健林等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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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永辉超市(601933.SH)于4月14日发布了一则关于仲裁结果的公告。根据公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国仲”)送达的《裁决书》。申请人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为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为王健林,第三被申请人为孙喜双,第四被申请人为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

这起仲裁案的核心源于一场涉及万达商管的股权交易。2023年12月8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8,699,998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价款约为45.3亿元。

交易背景与关联

值得注意的是,大连御锦并非独立主体,其背后与万达系有着深度关联。根据企查查披露的信息,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50万元,其唯一股东为北京一方明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而后者由一方集团100%持股。一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孙喜双,是王健林多年的核心好友与重要合作伙伴,两人在地产、文旅等多个领域有着长期深度合作。

随着交易的推进,双方于2024年7月26日签订补充协议,对剩余款项支付事宜作出进一步约定。根据补充协议,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将为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

仲裁请求与裁决

由于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永辉超市向上国仲提起仲裁申请。永辉超市的仲裁请求包括:要求大连御锦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约36.39亿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约2.18亿元等。此外,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经过审理,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的裁决支持了永辉超市提出的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方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履行完毕。

专家观点与未来影响

业内专家指出,此次仲裁结果不仅维护了永辉超市的合法权益,也对类似的股权交易提供了法律参考。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间的股权交易日益频繁,法律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此次事件也反映出企业在涉及复杂股权交易时,需更加谨慎地选择合作伙伴,确保交易各方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此类仲裁案例为市场树立了规则意识,企业在进行大额交易时,必须做好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

未来,随着仲裁裁决的执行,永辉超市有望收回大部分资金,这将有助于其进一步拓展市场和优化业务布局。

总体来看,此次仲裁胜诉不仅是永辉超市的法律胜利,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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