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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年金改革爭議再起: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引發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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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軍公教年金改革已經實施多年,但相關爭議依然持續不斷。近期,《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法在去年初三讀通過,將退休警消、海巡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提高至約80%,這一舉措引發了新的爭端,成為台灣年改後少見的政治攻防案例。

前立委游毓蘭在社交媒體上指出,這項修法原本是國家對高危勞警消人員的補償,但在行政機關的操作下,這份正義卻成了「看得到、吃不到」的幻影,並在相關機關中引發士氣低落的情況。

修法背景與爭議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於2025年1月完成三讀,同年4月25日由總統賴清德公告,4月27日生效。修法的核心在於提高退休警察、消防、海巡等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最高可達80%,並可溯及既往適用已退休人員。支持者認為這是對高風險勤務的制度修正,但行政部門如銓敘部則擔心此舉會大幅增加政府的長期財政負擔,並衝擊退撫基金的穩定性。

此外,修法通過後出現「法律通過但預算未編列」的情況,行政院以違憲疑慮聲請釋憲並暫緩執行,此舉引發基層與退休警消的強烈反彈,要求政府依法補發退休金差額,形成行政、立法與基層之間的三方衝突。

職稱影響退休待遇

游毓蘭表示,近日接獲多位高雄市消防局退休同仁的集體陳情,其中不乏服務超過40年的高階幹部。他們一生奉獻給國家,但退休後卻發現自己被排除在80%所得替代率的適用名單之外,原因竟然只是因為行政公文上的一個職稱。

她回顧,過去警消系出同源,1995年消防署成立,專責災防、搶救、緊急救護三大任務,警察、消防機關正式分立。然而,2007年移民署由警政署分立時,大批配合國家政策強制移的警察,獲得政府口頭承諾「權益保障」,如今卻變成在職冒警察的險、退休卻被視為行政人員。

制度不公與未來展望

游毓蘭進一步指出,許多人具備正統警察教育背景,但因組織再造被改編為「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或「移民行政職系」,行政作業竟成了剝奪他們實質危勞補償的劊子手。目前,警察機關具警察官任用資格的現職一般行政技術人員約有千人,原本是警察卻被變更至行政與技術人員職缺,無法適用新修的警消所得替代率。

游毓蘭強調,最令人寒心的是,具警察官資格的人員尚能透過行政補辦改任以適用新制,但已退休的同仁卻被關上大門。她呼籲主管機關應採取「實質認定原則」,針對曾具警察官任用資格、配合政策移撥且在警消移民機關退休者,應專案認定其適用資格,並開放身分紀錄補正,以免將預算節省再對功臣的苛扣上。

這一事件的發展,將對台灣的年金改革和公務人員的退休制度帶來什麼樣的影響,仍需持續觀察。未來,如何在保障財政穩定與維護公務人員權益之間取得平衡,將是政府面臨的重要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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