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宣布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试点扩大至7个省
2026年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陈邦勋宣布,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工作已扩大至7个整省、221个整县、349个整乡镇,涉及2500多万农户的承包地。这一举措旨在为农民提供稳定的土地承包预期。
陈邦勋表示,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农村承包地的延包事关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党的农村政策的稳定。
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迁。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颁布标志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形成。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出台彻底实现了从农民土地所有制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转变。
1978年冬,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等地率先实施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承包责任制,开启了农业农村改革的序幕。改革初期,土地承包期一般为2-3年,未能有效激发农民的积极性。1984年,党中央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应在15年以上。
1993年11月,党中央明确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期为1997年到2027年。
延包试点的具体措施
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稳步推进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的方针。陈邦勋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延包试点工作的三大关键方面。
坚持延包原则
首先是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延包原则,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成果,确保绝大多数农户的承包地保持稳定。对于个别调整,必须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规范延包程序
其次是规范延包程序,按照延包工作规程开展试点,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特别是延包方案需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并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实施。
解决突出矛盾
最后是妥善解决突出矛盾,针对“特殊群体”、“特殊情况”和“历史问题”,通过机动地、新增耕地等方式妥善处置。同时,鼓励通过集体收益分配、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土地以外的方式解决合理诉求。
未来展望与挑战
陈邦勋表示,从2026年起,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省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延包具体办法,细化配套措施,科学合理安排试点进度,确保延包试点稳步推进。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然而,如何在延包过程中兼顾农民利益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仍是未来需要面对的挑战。
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密切关注各地的实施情况,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地,为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