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6 月, 2026

紅山半島業主僭建覆核申請遭高院駁回:清拆令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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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紅山半島一名業主因涉嫌違規僭建而被屋宇署發出清拆令,該業主要求暫緩清拆令的申請遭拒後,進一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但最終被駁回。

該事件源於2023年紅山半島臨海部分斜坡因黑雨引發山泥傾瀉,揭發多處獨立屋存在僭建問題。屋宇署隨即向相關業主發出清拆令,其中包括Anthony John Steains,他持有紅山半島72號屋的業權。

司法覆核申請被駁回

Anthony John Steains的司法覆核申請於今日被法官高浩文駁回。申請人認為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未能正確處理其暫緩清拆決定的上訴,構成法律錯誤。然而,法官裁定該決定不屬於《建築物條例》第44條下的可上訴決定,並認為申請人未能在限期前提出上訴,失去了上訴權利。

法官指出,申請人試圖以司法覆核作為「走後門」的方式尋求第二次機會,若縱容此行為,將構成濫用程序。法官因此駁回了該司法覆核申請。

背景與影響

紅山半島的僭建問題由來已久。2023年的山泥傾瀉事件引發了政府對該地區建築安全的密切關注,並促使屋宇署加強對僭建問題的執法力度。此事件也引發了社會對於如何平衡私人業主權益與公共安全的廣泛討論。

「政府在處理僭建問題上,必須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尊重私人財產權之間找到平衡。」——城市規劃專家張偉明

專家意見與未來展望

城市規劃專家張偉明表示,紅山半島的情況並非個案,香港多個地區均存在類似問題。他指出,政府應加強監管和執法,同時提供更透明的程序,讓業主有合理的申訴渠道。

未來,政府可能會考慮修訂相關法例,以提高對僭建行為的懲罰力度,並加強對業主的教育和指導,確保建築安全與城市發展的可持續性。

此次高院的裁決對於其他涉及僭建問題的業主而言,無疑是一個警示,提醒他們在進行任何建築改動時,必須遵守法律規定,避免因僭建而面臨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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