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12 月, 2025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收官:每年为投资者节省5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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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宣布,公募基金行业第三阶段费率改革正式落地。这一改革预计每年将为投资者节省约510亿元的投资成本,并使综合费率水平下降约20%。

此次改革是为了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进一步降低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成本,规范公募基金销售市场秩序,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将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新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费率改革的主要内容

新规共分为六章二十九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切实降低投资者成本。
  • 简化赎回费收费安排,明确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 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鼓励长期持有。
  • 设置差异化的客户维护费支付比例上限,鼓励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
  • 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明确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于投资者,要求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
  • 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务。

背景与意义

自2023年7月费率改革工作启动以来,证监会以“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销售机构”为路径,分阶段推进改革。前两阶段成效显著,为第三阶段销售费率改革的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管理规定针对之前公募基金几大问题全面出击,着重解决认购费、申购费率水平相对偏高,赎回费收取机制设计复杂,销售服务费缺乏有效规制的突出问题。

具体措施与影响

规定拉平并降低认(申)购费率收取上限。主动偏股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0.8%;其他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5%;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3%。

赎回费的制度安排也得到了完善和优化。将现行四档赎回费率安排简化成三档,并要求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同时,将持有期超过7天但少于30天的赎回费收取标准由现行0.7%提高至1%,通过提高资金短期交易成本,遏制帮忙资金的现象。

此外,管理规定降低了机构客户非权益类基金尾随佣金的分成比例。销售机构向机构投资者销售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的销售保有量,维持现行30%的尾随佣金比例不变;向机构投资者销售其他类型基金的销售保有量,将尾随佣金的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截至2025年11月底,我国公募基金总规模首次突破37万亿元,已连续8个月创下历史新高。

未来展望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做好《规定》的实施工作,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稳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此次销售费率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第三阶段费率改革的完成,也为公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费率改革的逐步推进,投资者将有望享受到更低的投资成本和更高的投资回报。未来,公募基金行业将继续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朝着更加透明和高效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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