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短剧涉嫌侵权:肖战王一博肖像权争议引发法律讨论
近日,某卫视播出的AI短剧《中国传说·白蛇》因疑似融合了知名艺人肖战和王一博的面部特征,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该事件不仅登上了社交媒体热搜,还引发了关于AI技术与肖像权之间法律关系的广泛讨论。
截至目前,该卫视已经删除了《中国传说·白蛇》相关的海报和博文。然而,围绕AI角色是否构成肖像权侵权的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法律视角:AI角色与肖像权的界限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AI制作的数字虚拟人如果使用了明星的肖像,导致其具有明显的明星可识别特征,将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正在征求意见的《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拟将未经许可使用与特定自然人高度相似的肖像列入禁止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8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广东金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律师王明伟指出,肖像的核心是“可识别性”,而不是完全一致。
法律后果:侵权责任与赔偿
王明伟律师进一步解释,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该法条不再要求行为人具有营利目的,同时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列为典型侵权行为方式。
结合本次事件,《中国传说·白蛇》角色融合了肖战、王一博的明显面部特征,公众识别度极高,制作方未获授权擅自用于商业短剧,满足了“未经同意”的要件,属于法律禁止的情形。
“侵权方需要承担以下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可能需要赔偿损失。”
监管与平台责任
除了民事责任,侵权方还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介入。根据《网络安全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相关部门可责令整改、罚款、暂停播出。
如果查实属于侵权,节目制作方与播出平台将被视为共同侵权。平台对于AI生成的高度相似明星形象负有更高的合理审查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97条,平台如果明知或应知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需与节目制作方承担连带责任。
未来展望:AI技术与法律的平衡
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类似的法律问题可能会越来越多。专家建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及时更新,以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如何在保护个人肖像权的同时,促进AI技术的合理发展,将成为法律界和科技界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