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治理成效显著:危险驾驶案件连续两年大幅下降
2026年1月26日,界面新闻记者张倩楠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透露,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危险驾驶案件23.6万件,同比下降22.1%;提起公诉21.1万件,同比下降17.2%。危险驾驶案件已连续两年大幅下降。然而,危险驾驶罪仍是检察机关受理最多的犯罪,占所有刑事案件的14.4%。
2023年底,“两高两部”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最高检的介绍,2025年,最高检加强新规落实督导,各级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强化刑罚震慑和普法宣传,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案发量和起诉数大幅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醉驾治理成效显著。
醉驾危害与法律后果
最高检指出,尽管醉驾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些群众对醉驾的危害后果缺乏准确认识,重大恶性事故仍偶有发生。行为人饮酒后,控制能力减弱,酒后驾车极易发生事故,严重危害本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实上,醉酒驾驶不仅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最高刑期为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且行为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为15年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罚为死刑)等更重的罪名,面临更重刑罚。
“一些群众高估自己酒后驾驶的控制能力,认为‘酒驾是小事’‘不被查就没事’。”
典型案例与法律误区
检察机关办理的杜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便是一个典型案例。杜某某夜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多次蹭倒、撞击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8人死亡、4人受伤。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批准逮捕,并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此外,有的群众对醉驾新规理解不到位,心存侥幸而触犯法律、情节加重。新规采用“醉酒程度+其他情节”确定入罪、处罚的基本标准。一些群众对法律规范理解不到位,认识有误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进而触犯刑法或者导致情节加重。
有的错误认为酒后短距离挪车、交接车辆不构成犯罪,但忽略了如果存在造成事故等从重情节依然构成犯罪。即使没有从重情节,一旦被查处也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等行政处罚。
加强法律意识与社会责任
检察机关向广大群众提醒:无论因何情形酒驾醉驾,都将面临一定的法律后果,轻则罚款、拘留、吊销驾照,重则入罪、判刑,甚至面临严判重罚。要认真学习醉驾新规,自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共同营造拒绝酒驾醉驾的社会氛围。
未来,随着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醉驾治理有望继续取得更大成效。社会各界也需共同努力,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减少醉驾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