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2 月, 2026

中国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意见 助力乡村振兴与防止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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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

《意见》提出,要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长效机制,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常态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发展。金融机构被鼓励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精准滴灌与产业带动

《意见》强调常态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发展。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精准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需要继续帮扶的发展生产。因地制宜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

金融机构被鼓励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加强帮扶产业全链条信贷精准服务。各地应用好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建立并定期更新共享有帮扶带动作用的经营主体名单。

专家观点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所长罗剑朝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建立常态化的金融支持帮扶机制,是在我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创新举措,政策亮点丰富。他表示,“从脱贫攻坚到精准帮扶,再到建立常态化机制,这是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的伟大实践。”

区域倾斜与人文关怀

《意见》提出,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新增金融资金和服务优先满足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需求。

此外,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金融服务,聚焦人口较多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加大特色产业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托育发展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

金融支持的多层次策略

罗剑朝指出,建立分层分类的金融支持欠发达地区机制,除了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支持以外,针对异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完善区域金融政策,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充分体现出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的新视角、新理念、新思路。

科技赋能与体系重构

《意见》提出,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在现有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领域提供信贷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深化农村地区分支机构建设。

各金融机构要聚焦吸纳就业能力强、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领域,搭建金融服务场景,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探索运用“贷款+外部直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支持措施,满足不同生命周期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服务需求。

数字化转型的推动

《意见》还强调促进数字化转型,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征信机构参与涉农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营。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涉农金融产品、服务渠道、业务流程数智化转型。

罗剑朝指出,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需要探索适配度高的全周期县域主导产业的金融服务模式,特别是促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通过常态化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着力解决好金融支持中“愿、能、敢、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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