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七部门发布小水电绿色转型指导意见,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6年3月9日,中国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七个政府部门联合发布了一项重要指导意见,旨在加快小水电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这项意见的发布正值中国致力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绿色转型之际,旨在通过优化小水电布局、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该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到2035年,小水电的布局将进一步优化,生态流量科学确定并全面落实,受影响河流生态系统将得到有效修复,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此举不仅有助于实现电站的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还将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适应的小水电高质量发展格局。
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建设
指导意见强调,严格控制新建小水电项目,特别是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禁止开发河段内。除非是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或保障偏远地区供电安全,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站。同时,意见要求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于现有的小水电站,意见建议在符合流域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科学开展扩容改造,特别是对那些设计存在缺陷或水能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电站。对于老旧电站,鼓励其有序退出,并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政策,确保退出过程中的安全和生态修复措施到位。
推进小水电智能化和集约化
在智能化改造方面,指导意见强调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以实现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目标。通过更新改造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设施,推进小水电智能化升级。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动小水电的集约化运行,鼓励建立集控平台和智能运维中心,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调度。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辅助决策,实现电站群的远程实时控制和联合优化调度。
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在生态保护方面,意见要求科学确定小水电的生态流量,确保河湖生态用水。对于涉及自然保护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小水电站,需进行专题论证,并持续跟踪观测生态流量泄放效果。
意见还强调要推动恢复河流连通性,通过科学论证和因地制宜的生态修复措施,改善拦河闸坝下游的河湖生境条件,确保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
提升小水电安全生产能力
为确保小水电的安全生产,指导意见要求持续巩固大坝安全,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和评估。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需及时进行改造加固。
同时,意见还强调推进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优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标准,以全面提升电站的本质安全水平。
小水电助力乡村振兴与多能互补
小水电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指导意见提出,将小水电绿色改造与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相结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此外,意见鼓励在新能源富集区域,依托小水电的调节特性与储能潜力,推进小水电与风光储多能互补项目的实施,打造系统友好型清洁能源综合体。
这项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在小水电绿色转型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小水电将更好地助力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