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違停罰單誤標「民眾檢舉」 警方承認輸入錯誤
記者林意筑/彰化報導
彰化和美鎮新庄國小門口日前發生一起違停事件,當地民眾因違規停車收到罰單,卻驚訝地發現罰單上註記「民眾檢舉案件」。由於該違規項目並非民眾可檢舉範疇,民眾質疑警方是否開錯罰單。和美警分局表示,這是員警在輸入罰單時的誤植,已寄出更正通知書。
據了解,事件發生在2026年1月4日,當地派出所接獲檢舉通報,指稱有車輛違規停放在新庄國小校門口。警方到場確認後,拍攝現場照片並回所製作罰單,但在選填資料時誤選為民眾檢舉。
警方澄清與道交條例
警方指出,該車輛違停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該條例明確規定,汽車駕駛人不得在學校等公共場所出入口停車,違者將被裁罰900元。警方強調,罰單的違規事實無誤,僅在填寫過程中出現錯誤,並非民眾檢舉。
「這張罰單的來源無誤,並非民眾檢舉,針對填寫錯誤,我們已寄出更正通知書。」
民眾反應與後續處理
收到罰單的民眾對此表示不滿,認為警方應提高工作精確度,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警方則表示,已經透過員警的密錄器確認罰單內容的正確性,並強調民眾只需持原罰單在限期內繳交罰款即可。
背景與歷史對比
這起事件讓人想起過去類似的行政錯誤事件,這些事件常因為人為疏失而引發民眾不滿。專家指出,這類錯誤不僅損害警方的公信力,也可能引發民眾對執法機構的不信任。
據交通法規專家表示,這樣的錯誤雖然在技術上屬於小問題,但對於執法單位來說,卻是信譽上的大挑戰。未來應加強員警的訓練與系統的完善,避免再次發生類似的錯誤。
未來展望
和美警分局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員警在輸入資料時的注意力,並考慮引入更嚴格的檢查機制,以確保罰單的準確性。這一事件也提醒其他地區的執法機構,應該不斷審視和改進內部流程,確保執法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隨著交通管理的日益複雜,執法機構面臨的挑戰也越來越多,如何在維護公共秩序的同時,確保行政效率與準確性,將是未來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