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出台:2026年实施,减轻群众负担
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这一修订旨在应对近年来殡葬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强化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加强和规范殡葬收费及综合监管服务。
我国自1997年起施行《殡葬管理条例》。随着社会的发展,殡葬行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需求。司法部、民政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遵循的总体思路包括突出公益惠民、明确投入机制、加强设施供给、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以及强化便民服务。
基础项目清单与设施建设
为了保障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条例》规定国家将制定基础项目清单,其中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及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项目。
在设施建设方面,《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规模和分布情况按需建设殡仪馆,并结合实行火葬、改革土葬以及现有土地资源等状况,按照供需适配、节地生态原则建设骨灰堂和公墓。
规范殡葬服务与收费管理
《条例》规定不得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并强调存量增量并重,将各类殡葬设施和服务机构的运营行为统一纳入监管事项清单,加强综合监管,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殡仪服务方面,《条例》明确了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环节的规范性要求,强调骨灰堂和公墓应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有关材料提供骨灰格位和公墓墓位,除非是为高龄老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况提供。
收费管理方面,《条例》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或收取费用,并要求有关部门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政策,依法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管理,细化殡葬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具体情形,为依法查处提供依据。
推动文明节俭与绿色生态
《条例》明确了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的导向,并将其贯穿于殡葬活动的全过程,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丧葬用品,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鼓励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发挥作用,引导移风易俗。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部门职责,建立覆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监管事项清单,加强定期督导。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完善抽查检查、价格监测、信息共享、年度报告、信用惩戒等措施,并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专家观点与未来展望
专家指出,此次修订的《条例》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公众对殡葬服务公益化、透明化的期待。通过明确基础项目清单和加强监管,政府希望能有效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并推动殡葬行业的健康发展。
展望未来,随着《条例》的实施,殡葬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如何在保障公益属性的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将成为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
总体而言,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不仅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是对殡葬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指引。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实施效果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