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提拔的24名亿元贪官:腐败与提拔的恶性循环
BEIJING, CHINA - MAY 18: Paramilitary policemen patrol at the Tiananmen Square outside the Forbidden City, which was the Chinese imperial palace from the mid-Ming Dynasty to the end of the Qing Dynasty, on May 18, 2011 in Beijing, China. (Photo by Feng Li/Getty Images)
截至2025年12月18日,中国已有24名副省部级以上的亿元贪官接受审判。这些贪官中,18人被判处死缓,5人被判无期徒刑,1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他们的共同特征是均由习近平最终拍板提拔重用。
24名亿元贪官的审判
这些贪官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从中非法获利。以下是部分典型案件:
- 齐同生: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受贿1.11亿元,被判死缓。
- 徐佐:原中信集团副总经理,受贿1.47亿元,被判无期徒刑。
- 苟仲文:原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受贿2.36亿元,被判死缓。
- 李刚:原中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受贿1.02亿元,被判15年。
- 李全:原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贪污1.08亿元、受贿1.05亿元,被判死缓。
这些案件揭示了贪官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内,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腐败活动。
习近平的责任与中共的提拔机制
根据中共干部选拔任用惯例,副省部级及以上官员的选拔任用必须经过中央组织部考察合格,然后提交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习近平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对这些官员的提拔负有最终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然而,这些被提拔的官员在被任命为高官之前,腐败问题已相当严重,但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腐败与提拔的恶性循环
这些贪官的提拔说明了中共在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上存在致命问题。尽管中共在2013年发起反腐运动,查办了多起大案要案,但腐败现象依旧层出不穷。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向绝对的腐败。”
中共的权力结构导致了腐败的恶性循环。查办了一批亿元贪官,马上又有新的一批被复制出来。
结语
中共目前的权力结构和选人用人机制使得腐败难以根除。习近平作为中共最高领导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至今未见其对贪腐问题进行自我批评。随着腐败问题的持续,整个中共体制面临自取灭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