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出新政: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首付款

记者 张芗逸 —— 8月13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了一项新政策,允许购房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存量房的首付款。这一举措旨在降低购房门槛,支持住房消费。
当前,住房公积金政策已成为各地支持住房消费的重要工具。除了支持支付首付款,各地还在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次数认定标准,拓宽公积金提取范围。
降低购房门槛的新举措
根据天津市的新政策,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同时,如果因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已提取的金额将计入贷款额度。
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以来,包括北京、深圳、杭州、西安在内的超过30个地区已出台类似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城市范围逐步扩展至一线和二线核心城市。
“此前,住房公积金最直接的作用体现在降低月供利率,但购房者需先自筹首付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资金周转压力较大。” ——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
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化方向
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化成为各地房地产政策调整的主要方向之一。除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多地还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等方面进行调整。
例如,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8月12日发布通知,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下调贷款首付款比例、支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多项措施,以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北京发布的通知也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优化,包括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提高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等。
“目前住房公积金政策在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方面的作用比较明显,结合其他房地产政策,共同带动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收窄,核心区库存去化周期缩短。” —— 张波
未来展望:从金融工具到居住服务
展望未来,住房公积金有望从单纯的住房金融工具升级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居住服务工具,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安居”的跨越。张波建议,各地可以结合“租购并举”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在租赁场景下的支持力度,助力形成“租购衔接”长效机制。
此外,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的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模式可在全国更大范围推广,完善全国统一的公积金平台,提升跨区域服务效率。陈文静指出,深圳、西安等地已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互贷,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参考。
“未来有关政策的推广能让住房公积金更好地保障更多居民的住房需求。” ——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
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在提高居民购房和租房支付能力、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等方面的作用将更加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