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严禁AI开处方:互联网诊疗新规出台
2月4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并施行《天津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禁止使用人工智能(AI)自动生成处方。这一举措旨在加强互联网诊疗的监管,确保医疗安全。
根据《办法》,医疗机构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时,病历记录需按照门诊电子病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而诊疗过程中的图文对话、音视频资料等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此外,处方必须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并需有医师电子签名,经过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
新规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诊疗逐渐成为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之而来的监管挑战也日益突出。天津市此次出台的《办法》,正是为了应对这些挑战,确保互联网诊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办法》特别强调,禁止使用AI自动生成处方,以避免因技术不成熟或数据不准确导致的医疗风险。对于6岁以下儿童的互联网用药处方,还要求确认患儿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陪伴,以确保用药安全。
监管与数据管理
《办法》还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保证互联网诊疗活动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市级监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按照“最少可用原则”采集医疗机构的相关数据,以进行全面分析和监管。
这些数据包括医疗机构资质、医务人员资质、诊疗科目、诊疗病种、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用药情况、满意度评价、患者投诉以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等信息。通过对互联网诊疗整体情况的分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定期向各医疗机构及其登记机关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反馈问题,并明确整改期限。
专家观点与未来展望
业内专家认为,天津市的这一新规是互联网医疗监管的重要一步,将有效提高互联网诊疗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某知名医疗专家指出:“禁止AI开处方是对患者负责的表现,确保了处方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互联网诊疗的快速发展需要与之匹配的监管措施,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随着互联网医疗的不断发展,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城市出台类似的监管措施,以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
天津市的这一举措不仅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参考,也为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监管的完善,互联网诊疗有望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更多患者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