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船長非法獵殺海豚作鯊魚餌 遭起訴引發關注

屏東一名田姓船長因涉嫌非法獵捕保育類海豚並將其作為捕鯊魚的餌料而遭起訴。據屏東地檢署表示,這名船長在去年5月至8月期間,指揮船員在北太平洋海域非法獵殺了43隻海豚,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育法》。目前,船長已被起訴,而6名船員獲得緩起訴處分,另有4名船員仍在通緝中。
屏東地檢署指出,田姓船長駕駛的「漁勝發」漁船於去年5月從屏東縣東港鹽埔漁港出發,原計劃捕撈鯊魚、鮪魚等魚類。然而,他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指揮船員使用漁槍和長柄電魚勾獵捕海豚,並將其電擊麻痺後分割成碎塊,作為捕鯊魚的餌料。
國際監控揭露非法行為
這一非法行為之所以被揭露,得益於加拿大漁業暨海洋部的空中監控。該部門在例行監控中錄得了「漁勝發」漁船非法獵捕海豚的影像資料,並將報告送交台灣農業部漁業署,最終由屏東地檢署展開調查。
「這一事件突顯了國際合作在保護海洋生態系統中的重要性。」
法律與保育的雙重挑戰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海豚被列為珍貴稀有的保育類野生動物,任何獵捕或宰殺行為都需經過主管機關的許可。然而,這一事件暴露了執法與保育之間的挑戰。專家指出,海洋生態系統的保護需要更嚴格的監管和更高的透明度。
台灣海洋保育協會的專家表示,這一事件不僅是對法律的挑戰,也是對保育意識的考驗。「我們需要更強有力的法律框架來保護這些珍貴的海洋生物。」
未來的影響與措施
這一事件的曝光引發了社會各界對海洋保育的廣泛關注。屏東地檢署的起訴行動被視為對非法捕撈行為的嚴厲打擊,並可能促使政府加強對海洋保育的立法和執法力度。
隨著全球對海洋生態系統保護的重視增加,台灣也在加強與國際社會的合作,共同打擊非法捕撈行為。此案的進展將成為未來海洋保育政策的重要參考。
目前,田姓船長面臨法律制裁,而涉案船員則需在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罰款。未來,如何有效防範類似事件的發生,將成為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