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國籍爭議:法律專家批評民眾黨解釋荒謬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於今(3)日宣誓就職,但她的中國籍問題引發爭議,部分人士擔心可能涉及國安疑慮。內政部已要求李貞秀依法放棄中國籍。這一事件引發了各界的激烈討論,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更是怒斥相關官員。
陳玉珍表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政府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質疑官員為何要為難百姓。她憤怒地問道:「難道全中華民國學法律的人都死光了嗎?」這一言論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法律專家介入辯論
針對此事件,法律專家黃帝穎律師指出,李貞秀的中國籍違反了國籍法中「公職人員禁止雙重國籍」的規定。他批評民眾黨團的說法,認為他們錯誤地引用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作為特例。
黃帝穎進一步解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非國籍法的特別法,也不是「公職人員禁止雙重國籍」的特權規定。他引用國籍法第20條指出:「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這一規定對所有公職人員一視同仁。
「不會因為李慶安美國籍或李貞秀中華人民共和國籍而有差別待遇,更不因為中國籍而有特權。」——黃帝穎律師
法律條文與實際應用
黃帝穎律師舉例說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條明確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這意味著在兩岸條例未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應適用其他法律,包括國籍法。
他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問題:如果依據民眾黨的標準,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沒有規定不能闖紅燈,那麼中國人在台灣闖紅燈就不能被開罰單嗎?這樣的解釋顯然是錯誤的。
「兩岸條例沒有不能『闖紅燈』的規定,還是會適用道路交通條例,一視同仁『闖紅燈』開罰,不會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籍而有交通違規特權。」——黃帝穎律師
未來走向與影響
這一事件不僅涉及法律解釋的爭議,也引發了對兩岸關係和國家安全的更廣泛討論。隨著事件的發展,李貞秀是否會放棄中國籍,以及民眾黨如何回應這一爭議,將成為未來關注的焦點。
法律專家和政界人士的意見分歧顯示,這一問題涉及法律、政治和社會多方面的考量。未來,如何在法律框架內解決類似問題,或許需要更全面的政策討論和法律修訂。
目前,內政部和其他相關部門尚未對此事件作出進一步回應,社會各界將密切關注事態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