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求輕判:扶養費爭議與法律責任
藝人黃子佼因違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日前,他在二審法庭上流淚表示不懂法律,並以離婚後需支付扶養費為由,請求輕判。此舉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
網紅律師李怡貞對此發表評論,她指出黃子佼的女兒與其他受害者的女兒同樣珍貴,並計算出黃子佼每月需支付的扶養費實際數字最高為2.3萬元。她認為,這筆數字相較於黃子佼曾經在暗網上的支出,顯得微不足道。
扶養費計算與法律解釋
李怡貞解釋,扶養費通常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的平均每人月支出標準來計算。以台北市為例,113年的標準是新台幣3萬4952元。考慮到黃子佼與前妻孟耿如均有工作,雙方各自負擔一半的扶養費為1萬7476元;若黃子佼負擔三分之二,則為2萬3301元。
「每個月這一點小錢,比你長年加入噁心暗網的會員費跟支出來講,根本不算什麼。」
至於贍養費,由於孟耿如有工作能力且身體健康,依法不會有這筆支出。李怡貞批評黃子佼,指他當初協議離婚時自願承擔的扶養費義務,如今卻拿出來作為輕判的理由,實在令人不解。
社會反響與法律責任
黃子佼的案件引發了社會對於未成年性影像持有與分發的關注。根據刑法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內容者,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罰金。李怡貞強調,法律不僅是懲罰的工具,更是保護社會的屏障。
三立新聞網提醒公眾,保護受害者隱私是社會責任的一部分,應避免二次傷害。呼籲各界支持移除下架性影像,並尊重身體自主權。
未來的法律與社會挑戰
黃子佼案件的進展,將對未來類似案件的處理產生影響。法律專家指出,隨著數位科技的發展,法律如何有效遏制與懲治網絡犯罪,將成為未來的重要課題。
同時,社會對於性別平等與兒少保護的呼聲日益高漲,這不僅需要法律的完善,也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未來,黃子佼的案件結果將如何影響社會對於未成年性影像犯罪的看法,值得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