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公司涉綁架女官員案:宣明智父子控告詐欺

遭宣明智父子指控詐騙的華盛公司,因其涉及多起法律糾紛而成為焦點。早在2015年,華盛因承包台中鐵路高架松竹站、太原站、精武站、五權站及大慶站等五個車站的主體工程而面臨延宕,隨之而來的是逾期違約金的處罰。令人震驚的是,華盛公司的主管蘇曉貞竟然教唆他人綁架女官員並強拍裸照,試圖以此威脅其「好好工作,不要多管閒事」,藉此影響公共工程的執行。蘇曉貞的行為被法官批評為目無法紀,並已被判刑入獄。
在民事方面,今年2月,最高法院已判決華盛公司及蘇曉貞需連帶賠償該女官員100萬元。這一事件的曝光,讓人們對華盛公司的經營手法產生了更多的質疑。
宣明智父子與華盛公司的法律糾紛
宣明智與其子宣昶有原本透過宣捷製藥公司(現名瑞卬細胞生物製藥)在2016年與華盛營造公司以及晾舟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合作,參與新竹市北大路「復中段」的都市更新申請。然而,三方簽約後,宣捷認為遭到詐騙,簽下了不平等條約,遂決定中止合作,卻遭華盛求償2.5億元。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宣捷僅需支付押標金1500萬元,免賠2.5億元。
宣明智在今年6月已委託律師向刑事局報案,控告華盛負責人蘇成達等人涉嫌詐欺罪。宣捷製藥與華盛的合作,因宣昶有發現對方存在詐欺及重利等問題,立即中止合作,並向檢察官自首,坦承涉及增資不實。檢察官在2021年認定其違反《公司法》,宣昶有因協助他人公司不實增資,與陳米山均坦承犯行,獲得緩起訴。
華盛公司的經營手法與法律挑戰
宣明智指控,華盛公司及晾舟公司陳米山在三方協議中設下陷阱,不僅用不平等條約誆騙宣捷製藥代表人宣昶有,還以晾舟設計師陳米山的名義虛設公司增資,並以超過365%的利率收取高額利息,涉嫌重利。
此外,宣明智還指控華盛公司及晾舟陳米山設計師違反「內政部頒布公開評選辦法第十四條」中誠實信用不得「詐欺」的條款,先以「詐術」成立假公司,賺取重利後,再以此假公司詐欺縣府及評選委員,非法獲得標案。
未來的法律走向與影響
宣明智強調,當時他擔任宣捷製藥公司負責人,得知華盛公司問題嚴重,主動發函終止合作,但華盛反以得標後無法與縣府簽約為由,向宣捷提出巨額求償,並以各種民事訴訟干擾公司正常運營。宣明智認為對方以精心布局的詐術進行契約詐騙,令人細思極恐,並呼籲投資大眾提高警惕。
這一系列事件不僅揭示了華盛公司的經營問題,也凸顯了在商業合作中法律合規的重要性。未來,隨著案件的進一步審理,相關責任人可能面臨更嚴厲的法律制裁,這也將對業界產生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