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刺死城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备受关注的“瓜农刺死城管”案在经历了七年多的法律程序后,于2026年1月6日在兰州中院迎来了关键的一审判决。瓜农兄弟王爱武、王爱文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获刑七年半和四年九个月。此外,附带民事部分判决瓜农父子三人需赔偿被害人共计265,781.65元。
然而,王爱文对这一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并于当天下午向界面新闻表示将提起上诉。他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及相应的民事赔偿。他强调,当时自己被城管压倒在地,无法控制或制止弟弟王爱武的行为。
案件背景与复杂性
2018年7月18日,瓜农王军宏及其两个儿子在路边卖瓜时,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导致一名城管死亡,两名重伤。次日,王家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随后父亲王军宏被释放。2019年8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王爱文、王爱武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冲突的起因是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王家父子占道经营,并试图收缴经营工具,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次日,城管再次试图收缴电子台秤,冲突升级,最终导致悲剧。
精神状态与法律责任的争议
王爱武的精神状态成为案件审理的焦点之一。根据辩护律师刘海的说法,王爱武在案发后进行了三次精神鉴定,结果显示其具有有限的刑事责任能力。刘海认为,鉴于王爱武的精神状况及案发时的刺激环境,他的行为不应被视为故意杀人。
“王爱武在案发时可能具备一定的辨识能力,但在刺激下瞬间丧失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完全符合病理。”——辩护律师刘海
兰州中院在一审判决中表示,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鉴定程序合法,结论符合专业规范,因此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法律与社会的反思
此次判决引发了关于正当防卫与故意杀人的法律界限的讨论。法院认为,王爱武持刀刺向已失去反抗能力的被害人,王爱文则用木板攻击,二人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此外,案件还涉及对民事赔偿责任的争议。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低于原诉求的223万元,辩护方认为责任划分不合理,已提交上诉。
王军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儿子的精神疾病是悲剧的关键原因。他透露,王爱武至少患病九年,曾在部队服役期间因精神失常接受治疗,并于2015年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未来的法律程序与社会影响
随着王爱文的上诉,该案将进入新的法律程序。辩护律师表示,将继续为王爱武的精神状态争取重新鉴定的机会,以期在上诉中获得更公正的判决。
这一案件不仅是对法律制度的考验,也引发了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法律责任的广泛讨论。未来的审理结果将对类似案件的处理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