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3 月, 2026

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新时代法治标识的构建

unnamed-file-292

2026年3月4日中午12时,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根据会议议程,本次大会将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审议历程始于2025年4月,当时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随后,9月和10月的两次常委会会议对法典的总则、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等编进行了二次审议。至2025年12月,草案已完成三次审议。

为何制定专门的生态环境法典?

人民日报记者提出疑问:我国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律已有30多部,为什么还要制定一部专门的生态环境法典?对此,娄勤俭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是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法典的编纂并非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有法律制度的系统整合和提升。

“法典是新时代的法治标识。”娄勤俭指出,生态文明已经写入宪法,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方式

娄勤俭介绍,编纂采用适度法典化的方式:

  • 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法律纳入法典,出台后不再保留原法律。
  • 现行的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及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纳入法典。
  • 针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法治需求,法典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

这种编纂方式不仅提升了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也为未来的法律制度建设留有空间,体现了法典的时代性和前瞻性。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基础

娄勤俭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将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筑牢法治基础。

这一法典的制定背景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通过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生态环境法典将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筑牢法治基础。” — 娄勤俭

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逐步完善,中国将继续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这一法典不仅是国内法治建设的重大进展,也为国际生态法治提供了中国经验。

未来,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将如何影响中国的生态治理和国际合作,值得持续关注。

推荐阅读  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呼吁构建全面生育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