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7 月, 2025

台南男子疑利用求職賺取和解金 小吃店業者需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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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近日出現一名55歲男子,涉嫌透過求職手段賺取和解金,引發小吃店業者的廣泛關注。據報導,該男子在上工不到一天後,因不適任被業者結算工資,隨即向勞工局檢舉店家未給予遣散費,聲稱違反勞基法。

該男子已成為勞工局的熟面孔,許多店家懷疑他是利用此手段賺錢。勞工局提醒業者,只要遵循合法程序,就不必擔心被檢舉。

男子求職手段引發質疑

一名受害店家表示,該男子以假名聯繫,詢問排班情況,隨後便接到勞工局的調解電話。該店家稱,男子工作5.5小時後被結算工資,卻要求支付4000元遣散費,讓人懷疑其行為屬於「求職詐騙」。

據了解,該男子經常以相同方式引發勞資糾紛,身形特徵為駝背,常戴鴨舌帽,並以腳踏車代步。勞工局提醒業者對此類求職者需提高警覺。

勞工局的應對措施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吳旻釗表示,雇主只要守法,就不必擔心被告。根據勞基法,員工一旦上工即建立僱傭關係,無論是否通過試用期,若要求離職,雇主需提供離職證明並支付遣散費。

「雇主要守法就不用擔心被告員工上工就算建立僱傭關係,無論是否通過適用期,要他離職就必須開立離職證明並提供資遣費。」——吳旻釗

歷史背景與法律框架

台灣的勞基法旨在保障勞工權益,要求雇主在終止僱傭關係時支付遣散費。這一法律框架設計初衷是為了防止不當解僱,但也有可能被某些人利用以牟取不當利益。

類似事件在其他城市也曾發生,通常涉及個別人士利用法律漏洞進行自利行為。這些事件提醒企業在招聘過程中需格外小心,確保所有程序合乎法律規範。

未來的影響與建議

此事件可能促使更多企業重新審視其招聘與解僱流程,確保符合勞基法要求。專家建議,企業應加強內部培訓,了解相關法律條款,以免因不知情而遭受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未來,勞工局可能會加強對此類事件的監管,並提供更多法律指導,幫助企業避免類似問題。業者則需保持警惕,確保招聘過程的透明與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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