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10 月, 2025

高雄鋼鐵人解散揭露台灣職籃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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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鋼鐵人隊成立僅四年便宣告解散,這一事件不僅是球隊經營失敗的案例,更如同一道警鐘,暴露出台灣職業籃球聯盟在球隊永續經營、球員權益保障及在地化承諾上的制度性脆弱。這一發展正值PLG與TPBL兩大聯盟整合陷入僵局之際,鋼鐵人的解散無疑將焦點從「誰與誰合作」轉向「職業聯盟的管理基礎是否穩固?」

這起事件強烈顯示了聯盟在球隊進退場機制上存在難以迴避的制度黑洞。PLG於2024年11月27日發布的最新版賽務章程中,僅在第二章的球隊規範稍微討論到球隊加盟及退場機制。然而,在第5點的加盟規範中,聯盟僅提到「本聯盟加盟辦法與相關細則,由常務理事會另訂之」,關於退場程序、清算機制、市場保護等關鍵細則未明,並賦予常務理事會過大裁量權。

聯盟制度缺陷與球員權益保障

此外,在經營權異動上,PLG規定經營權移轉、股權異動應在開季前三個月通知聯盟,但鋼鐵人在6月初已經明存實亡,聯盟對其財務、球員權益的監管及介入卻滯後。PLG章程中未見對因球隊解散導致合約中斷的保障機制或違約金條款,面對鋼鐵人解散造成的欠薪與合約未履行問題,聯盟似乎無力強制介入或提供賠償。

PLG副會長陳建州表示,「關於球隊的加入或退出,都是按照聯盟規章及召開常理事會開會來決議,但目前聯盟規章確實有不完善之處,未來也研擬參考中職或其他國外職業聯盟來調整聯盟規章,包含進、退場機制。」

TPBL的規範與挑戰

至於另一職籃聯盟TPBL在球隊進退場機制上相對有更完善的規範。在新球隊加盟部分,明確要求須提供「完整三年的財務規劃」與「新臺幣五千萬資本額證明」,並要求球隊在轉讓時提交聯盟審查,經「常務理事會多數表決同意」始得轉讓。然而,在球員權益保障部分,TPBL規章中同樣未見對因球隊解散導致合約中斷的保障機制或違約金條款。

TPBL會長莊瑞雄表示,「新球隊的成立或舊球隊的退場,對於一個職業聯盟是大到不能再大的事情,TPBL都有明確規範與制度,因為一個新球隊成立是需要長時間的規劃,甚至都會直接影響聯盟的經營方向。」不過,他也指出,現有規章內還有一些未周延之處需要更詳盡的規範。

工會與協會的觀點

針對高雄鋼鐵人隊退場及新球隊成立規範不足的爭議,職籃工會會長曾文鼎近日受訪時表示,這凸顯了台灣職籃在聯盟管理和球隊退場機制上的不足,但他認為這些都是可以提出討論的議題。他也希望各方應共同努力,協調出一個對球員、球團和聯盟三方都可接受的公平規範。

籃球協會副秘書長張承中則從推廣角度表示樂見球隊發展,但也指出籃協與職業聯盟的職責與關注點不同:「我們的角度跟職業聯盟不一樣。」他強調,籃協不會介入球隊加入或退出聯盟的細節,而是從聯盟與球隊都是籃協團體會員的角度,來判斷這個行為是否對整體籃球的健康與團體發展有利。

借鑒中職經驗,建立健全機制

面對制度上的缺口,不論是PLG還是TPBL,兩聯盟高層在受訪時都明確提到將「參考中華職棒」。中職作為台灣運作時間最長、制度相對成熟的職業運動聯盟,其在加盟權利金、轉賣機制、在地化落實與球員合約保障上的經驗,勢必成為台灣職籃建立健全進退場機制的關鍵借鏡。

鋼鐵人隊的解散,為兩大職籃聯盟的制度健全化敲響了警鐘。如何迅速、有效地採納中職的成功經驗,補足制度黑洞,協調出一個對球員、球團和聯盟都可接受的永續規範,將是決定台灣職籃未來能否健康發展的關鍵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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