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重開幕:回顧氣爆事件與安全反思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今年2月,台中新光三越百貨發生氣爆事件,奪走5條人命,並導致台中市政府勒令停業。經過200多天的封館整建,新光三越終於在9月27日重新開幕。儘管距離氣爆事件已過去7個多月,但這起事故仍被視為台灣史上最嚴重的百貨公司公共安全事故之一。
新光三越氣爆事件始末
事件發生在2月13日中午11時33分,當時新光三越百貨12樓的美食街正在進行裝潢拆除作業。據了解,施工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瓦斯氣體外洩並蓄積。當工人使用砂輪機切割管線時,意外引發氣爆,造成11樓和12樓的嚴重毀損,建物外牆飛濺,砸落人行道與車道,釀成5死38傷的慘劇。
受害者與現場情況
5名死者包括2名台灣籍百貨公司樓管和3名澳門籍遊客。其中,23歲的林姓女樓管被發現陳屍於11樓和12樓的樓梯間;33歲的陳姓男樓管則倒臥在12樓的安全梯旁。澳門籍遊客則是56歲的鄧姓丈夫與58歲的盧姓妻子,當時正好路過商場1樓,被掉落的磚石擊中身亡。他們抱著的2歲孫女因腦部重創,搭專機返回澳門治療,搶救24天後不幸離世。
調查與法律後續
氣爆事件發生後,台中地檢署迅速展開調查,並在當日下午4時完成現場勘驗,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檢察官通知百貨員工、天然氣與裝修業者等證人到案說明,案件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公共危險方向偵辦。
台中市消防局火調單位三度勘查現場後,判定事故起因為「瓦斯氣爆」。欣中天然氣公司表示,樓層施工前已封塞管線,事後檢測也無瓦斯洩漏。然而,檢察官調查發現施工期間瓦斯總開關未關閉,導致管線中充滿瓦斯。事發當天,因施工不慎,主幹管線斷裂,內部氣體外洩蓄積,最終因砂輪機火花引燃天然氣而發生氣爆。
法律責任與處罰
台中地檢署於4月11日指揮台中警第六分局通知新光三越、裝修公司及拆除業者等11人到案。經複訊後,新光三越副理、經理及幹部等6人涉過失致死等罪,依10萬至60萬不等交保;裝修公司及施工業者5人各以10萬至60萬元交保。欣中天然氣公司的責任仍在調查中。
此外,新光三越被查出11樓、12樓室內裝修未申請,違反《建築法》、《消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共計4項違規,遭市府開罰120萬元。因外牆剝落附掛物未依規定拆除,有公共安全疑慮,再罰30萬元。新光三越在氣爆案中共被裁罰150萬元,並勒令停業。
重開幕與未來展望
氣爆事件後,經過4個多月的調查,台中地檢署在6月25日解封11樓、12樓美食街區域,開放業者進場施工修復。新光三越公司於8月7日表示,原訂整建工期至11月,後依規定申請變更至9月,只要第三方公正單位確認與都發局核可,便會在9月底恢復營運。
台中市都發局證實,9月18日收到新光三越的恢復申請,業者已於9月25日完成各專櫃進貨,經都發局、消防局、經發局等各機關審查後,確認符合各權責法令規定及程序,於9月26日准予恢復使用。
這次重開幕不僅是新光三越的重新出發,也為台灣百貨業界敲響了公共安全的警鐘。未來,如何加強施工安全管理,避免類似事件重演,將是業者與政府共同面對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