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9 月, 2025

杭州女子误踩氢氟酸去世:涉案人员被控制,调查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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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一名女子因误踩氢氟酸不幸去世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2025年9月18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通报称,现场发现三桶被废弃的氢氟酸,涉案人员已被控制。

据此前媒体报道,一名网友透露,其母亲在外出散步时误踩化学品氢氟酸,导致无法行走,送医后被诊断为氢氟酸中毒,并出现心脏衰竭、呼吸停止等症状,最终不幸去世。

事件经过与警方调查

9月15日晚,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办事处发布通报称,9月9日,涂某某(女,52岁)在闲林中路附近空地不慎接触废弃氢氟酸中毒,送医后抢救无效于9月14日凌晨去世。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生态环境部门已完成现场无害化处置,街道正在推进善后工作。

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的通报,9月9日18时28分,警方接到报警称,涂某某在闲林街道星洲翠谷小区南侧山坡踩到疑似化学品,正在医院救治。警方立即指令闲林派出所出警,并联动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置。

氢氟酸的危险性

新华社此前介绍,氢氟酸是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无色透明,有刺激性气味,具有极强的腐蚀性,能够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体,甚至可侵蚀人体骨骼,被称为“化骨水”。

据调查,事发当天上午,涂某某陪同两位女性朋友在事发区域垦荒种菜,其间经过废墟时踩破一只白色方形塑料桶,脚部接触桶内液体(氢氟酸)后出现剧烈灼痛。同行人员用水为其冲洗后,将其送至涂某某丈夫经营的食品店,随后由其丈夫送医救治。

案件的法律与环境影响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表示,现场勘查发现,废墟处另有两个同类型塑料桶和一外包装纸箱残片。经调查,废墟处原建有一平房,艾某发(男,1938年出生,湖北人)曾在此居住,其儿子艾某槟(男,1973年出生)因从事外墙清洗工作而将氢氟酸遗弃。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作鹏律师指出,若氢氟酸因储存、运输或处置不当导致泄漏或遗弃,责任主体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可处以刑罚,若导致人员死亡,情节特别严重。

“氢氟酸作为剧毒化学品,不当处置直接导致人员死亡,已经属于特别严重情节。”

同时,根据民法典,死者近亲属有权主张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若涉及企业责任,还应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后续发展与社会反响

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杭州市余杭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安机关已锁定事发地氢氟酸的所有者,调查仍在进行中。

此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广泛讨论,专家呼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确保储存、运输和处置的安全性,以防止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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