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女足抽血事件:監察院糾正教育部與台師大

台北訊——台師大女足隊抽血事件引發社會強烈關注。監察院於12日指出,台灣師範大學及教育部在此事件中未盡查核、監督及管理之責,並對台師大處置不當、嚴重損害學校形象提出糾正。監察院強調,台師大在利益迴避、抽血實驗等重大事項上審查流於形式,對研究對象的權益保障嚴重不足,並指出該校在研究計畫經費支用控管上存在嚴重漏洞。
此事件由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負責調查,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9月11日審議通過調查報告。報告中提出多項亟需改善的建議,包括學生權益的積極維護、利益衝突迴避的嚴格把關,以及體育教育系統下學生運動員權益保障的整體檢討。
監察院調查揭示的問題
監察院調查指出,台師大在執行國科會補助計畫時,未遵循人體研究法的相關規定。台師大及其所屬審查會未能有效查核、監督及管理該校研究計畫,直至學生控訴後才發現違失。此外,台師大在清查計畫主持人陳忠慶教授及共同主持人周台英的過往研究計畫時,發現多達9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顯示審查會的把關功能不彰。
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未能正視此案的嚴重性。監察院介入調查後,教育部仍僅轉請學校查處,未能積極處理,顯示其監督不周。
利益衝突及倫理審查的失靈
監察院指出,利益衝突迴避是人體研究中重要的倫理規範。台師大審查會在審查及監督本計畫執行時,應進行嚴格把關,防止權力不對等發生。然而,該會未能嚴謹把關,導致本計畫存在權力不對等關係,受試學生無法自由選擇加入或退出,因而引發此次衝突。
此外,調查發現,計畫執行過程中存在多項違失,包括血液樣本檢驗報告與計畫不符、受試者費用發放不一致等問題。監察院要求教育部會同衛福部徹底查明並依法處理。
系統性問題與未來改進方向
調查報告指出,本計畫為整合型計畫,各子計畫均涉及人體研究,但僅有部分子計畫送審研究倫理。此舉顯示審查作業嚴重疏漏,難以有效保護受試者。監察院建議教育部對此類整合型計畫的審查進行積極督導改進。
監察院強調,教育部應依憲法及大學法的相關規定,對大學教評會的組成、審議程序及機制進行全面檢討,以確保審議的公正性及程序透明度,避免「師師相護」的質疑。
最後,監察院指出,此事件反映出研究倫理審查機制的嚴重失靈。衛福部作為人體研究法的主管機關,應以此案為鑑,徹查目前轄管研究機關的相關研究計畫,並優化整體制度,強化研究計畫的倫理審查與管理機制,確保參與者的權益不受侵害。
監察院的調查意見將公布於其網站,並針對相關人員的違失進行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