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8 月, 2025

體育署補助迷你足協違規案:1,614萬補助金須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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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報導—體育署在2016年至2023年間補助迷你足協的「足球希望工程-2016基層迷你足球賽」等11項計畫,因審核經費資料監督失靈,導致1,614萬7,154元的補助金必須繳回。監察院於10月21日公布了監委蔡崇義、范巽綠及林文程的調查報告,批評體育署未能從過去的違規案例中吸取教訓,並通過對體育署的糾正案。

根據調查,體育署在審核迷你足協經費核結資料時,未曾要求該協會檢附自行檢核表或提供採購相關證明文件,便逕予同意核結。該協會所獲補助款項金額遠高於其他同類型團體,且自籌款比率偏低、補助比率過高,應屬高風險對象。然而,體育署未曾就其補助使用情形進行實地查核或抽查,致使未能及時發現該協會有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招標的情事。

監察院的批評與發現

監察院指出,體育署委請會計師查核後發現,迷你足協違規需繳回金額高達1,614萬7,154元。其中5項計畫應繳回金額占補助金額比率分別高達52.63%、50.06%、44.41%、34.43%、24.63%。體育署卻僅以公函提醒即自認已履行補助經費核結監督責任,未能落實查核與控管機制,反映出該署核結審查鬆散,核銷作業流於形式。

「體育署的執行補助計畫流程與內控機制顯有重大缺失,自難免其違失之責。」

過去案例的教訓

監委調查發現,早在2018年,跆協於第11屆世界跆拳道品勢錦標賽案中,體育署補助金額逾公告金額及採購金額半數,但未依政府採購法第4條辦理。該署聲稱將加強宣導與改善檢核機制。然而,檢視相關補助規範後,僅於2020年9月增訂自行檢核表,顯示體育署未能及時全面檢討策進內部控制機制。

監委指出,體育署為強化體育團體補助經費之管考,雖訂定「教育部體育署補(捐)助經費督導考核及查核作業要點」,然而抽查比率甚低且未落實實地查核作業。

未來的挑戰與改進措施

監委指出,體育署明知補助案件規模龐大、人力長期不足,卻遲至2023年始逐步委請會計師辦理實地查核,顯得消極。既未能及早建立外部專業查核機制以因應實務需求,亦未依團體性質、補助規模、歷年執行成效及內控風險等因素,強化差異化查核比率與重點抽查機制。

「補助經費核結控管機制嚴重失靈,恐使部分體育團體於缺乏有效監督情形下,持續以不合規方式核銷補助款項。」

體育署亟需檢討強化現行審核及分級查核機制,並落實執行,以有效防杜改善。未來,體育署應建立具風險預警功能之管考制度,確保補助經費的合理使用與有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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